中山市石岐区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指南(中山市石岐经济总部动工进度)

佚名2022-07-03 16:04:04

中山市石岐区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指南(中山市石岐经济总部动工进度)

  中山市石岐区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指南(时间+材料+方式)

  条件

  (一)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企业疫情防控领导组织架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二)严格按照《复工通告》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企业复工复产必须进行报备,经同意备案后才可以复工。具体所属报备部门如下:

  1.工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进出口企业、美居产业园内企业向区经信局提交报备资料;

  2.服务业(不含批零住餐业)、金融业、日升广场和商圈内企业向区发改局提交报备资料;

  3.建筑业、房地产业向区住建局提交报备资料。

  第一创业园、美居产业园、日升广场、各商圈内企业商户由所属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复工通告》各项条件,对管辖企业商户进行复工复产检查,参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引导企业商户有序分批复工复产,并统一上报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要求

  (一)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达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四个到位”后,须至少提前2日向石岐区相关部门备案,并提供扫描件《企业复工备案表》及《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给相关部门邮箱,纸质版现场复核时提交工作人员。

  经现场复核,报指挥部同意后,予以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二)企业如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有与疫情发生地返程人员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返回,要立刻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安置工作。

  联系方式

  区发改局:23328482;

  shiqifagai@163.com

  区经信局:23328050;

  sqqjmb@126.com

  区住建局:23328079;

  sqqf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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