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调整(西双版纳疫情管控情况)

佚名2022-07-04 12:57:58

西双版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调整(西双版纳疫情管控情况)

  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风险区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内有本土疫情地区的高、中、低风险区人员来(返)西双版纳州前必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居(村)委会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二、离开西双版纳州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的公告》,西双版纳州三县(市)均属于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将继续执行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规定,离开西双版纳州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边境地区疫情防控措施

  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继续实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边境地区继续严格落实既定常态化核酸筛查等措施。进出县(市)严管区、疫情防控缓冲区和抵边乡镇、农场的人员,按各县(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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