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阿拉善盟疫情最新政策

未知2022-07-05 13:01:53

阿拉善盟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阿拉善盟疫情最新政策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42号公告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管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我盟人员入盟时主动测温、扫码,公路防疫查验点或“两站一场”通过“阿拉善健康宝”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的,进行落地核酸筛查(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即采即走。

  二、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返)我盟人员,须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入住酒店报备,抵达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已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入盟后可有序流动。

  三、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盟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盟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盟人员(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抵盟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期间做好健康监测。

  六、发生本土疫情、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经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判确有疫情外溢风险的地区,根据风险等级判定结果进行管控。

  七、往返或途经我盟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货车司乘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的,实行免费核酸检测措施,即采即走。往返或途经中、高风险区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区内不得随意停靠。

  八、对盟外边境口岸地区来(返)我盟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对盟内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启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提供脱离岗位7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健康监测。不能提供证明的,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九、盟内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前往国内涉疫地区,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抵返后要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十、全盟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扫“阿拉善健康宝”场所码等各项防控措施。

  十一、各旗区要按照《阿拉善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切实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对失职失责的一律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十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欢迎广大公民监督举报全盟各地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布“层层加码”问题专班投诉举报电话:0483-833610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4日

  阿拉善盟及各旗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电话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0483—8336105

  阿拉善左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0483—8222360

  阿拉善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0483—6025942

  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0483—6526181

  阿拉善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0483—8118655

  孪井滩示范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0483—8640520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0483—6520887

标签: 核酸   指挥部   防控   肺炎   阿拉善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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