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湟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 西宁市湟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清单

未知2022-07-08 17:11:29

西宁湟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 西宁市湟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清单

  西宁湟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7月7日)

  一、提前报备

  省外来(返)源人员要在抵达前24小时内通过青海省报备管理平台进行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

  二、人员管控

  1.入境人员管控:对入境人员实施“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密切接触者管控: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期限为自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暴露后算起。密切接触者采取“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较大规模疫情时,为缓解集中隔离点资源严重不足,可采取“5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取“5+5”管理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2、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密接的密接管控:采取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 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密接的密接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对应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于第 7 天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将密接的密接调整为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4.高风险区人员管控:对有高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 7 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5.中风险区人员管控:对有中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 7 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6.低风险区人员管控:对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7 天旅居史的人员,3 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标签: 核酸   医学   风险   报备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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