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回湘潭最新规定(外地返乡最新规定)

佚名2022-07-11 21:35:02

外省回湘潭最新规定(外地返乡最新规定)

  外省回湘潭最新规定(报备+隔离+核酸)

  更新时间:2022年7月11日

  1、报备要求

  近7日以来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安徽省宿州市,辽宁省丹东市、大连市,江苏省无锡市、徐州市,陕西省西安市,福建省宁德市、漳州市、福州市,山东省青岛市、临沂市,甘肃省兰州市,江西省南昌市,海南省海口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中山市、阳江市,河南省驻马店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旅居史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近10日有境外旅居史人员,疫情报告地区高、中、低风险区或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员,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从事高风险岗位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潭人员,参照上述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备行程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2、隔离核酸

  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和7天内有本地疫情的地区的来(返)潭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天有外省旅居史来(返)潭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建议尽快开展1次核酸检测。

  附重点地区人群管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近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潭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近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潭后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

  5、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潭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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