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9号)

佚名2022-07-13 16:31:16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9号)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3月14日起,外市来(返)香洲人员在抵香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全区所有酒店(含公寓等)、宾馆要主动查验入住旅客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请广大居民群众于3月18日前主动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一次核酸采样,并遵守核酸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

  三、接种新冠疫苗是阻断新冠肺炎传播的有效手段,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有序参加疫苗接种工作,尽早完成“加强针”接种,青少年和60岁以上老年人等人群应实现“能接尽接”

  四、八类重点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场所、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人员以及农贸市场、外卖、快递、旅业、公园景区、商超、餐饮、电影院、美容美发、按摩保健、药店等行业从业人员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实行“七天两检”

  五、全区各住宅小区(含旧村)、商场、超市、市场、宾馆、医院、餐馆等场所,实行“围合”管理,合理设置入口、出口,所有进出的人员(含车辆内人员)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经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后方可通行。全区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好疫情防控表率,主动监督,发现管理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物业管理部门及所在社区。

  六、密闭场所开放政策按照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继续执行。餐饮业提供包厢、围桌服务应当实行分餐制,单桌人数减半,至少登记1名就餐人员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接待顾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剧院、电影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美容美发等其他室内场所可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原则有序开放,接待顾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所有室内场所均要落实“四强化一提倡”等疫情防控措施,即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七、全区严控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线下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有关防控措施视疫情形势变化相应做出调整。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3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核酸   场所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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