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关于中元节祭祀规定

未知2023-08-31 02:11:43

桂林市关于中元节祭祀规定

  桂林市关于中元节祭祀规定

  一、中元节期间(2023年8月29至8月30日),在六城区及灵川县八里街片区范围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品,禁止乱摆乱卖、乱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

  二、中元节期间,六城区及灵川县八里街片区范围内因擅自焚烧香、蜡、纸钱,擅自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标签: 灵川县   中元节   桂林市   孔明灯   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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