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为新春消费券领取指南 无为县消费者投诉热线

未知2024-02-03 00:23:41

2024年无为新春消费券领取指南 无为县消费者投诉热线

  2024年无为新春消费券领取指南

  一、活动时间:2024年2月3日(腊月二十四)至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

  二、消费券类型

  (一)通用消费券

  1.发放对象和时间

  发放对象为全体在无人员(包括外地来无人员)。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月3日上午10:00。

  2.领取渠道

  通过点击“支付宝”APP首页专区入口或通过“支付宝”搜索“无为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领取后消费券将发放至消费者支付宝卡包,同一用户单场活动最多可以领取3张消费券,原则上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3.消费券面额

  分60元券、30元券、10元券3种,其中满200元可使用60元消费券,满100元可使用30元消费券,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具体金额及份数以实际发放为准)。

  4.使用规则

  活动期间,公众使用“支付宝”APP在活动参与商家(见“支付宝”平台)处消费时,满足使用条件,自动扣减消费券金额。本轮消费券使用时间截至为2024年2月24日23:59,逾期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二)汽车消费券

  1.发放对象和时间

  发放对象为全体在无人员(包括外地来无人员)。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月3日开始。

  2.消费券面额。

  分3500元、2500元、1500元券3种。新车消费满20(含)万元,可使用3500元消费券;新车消费满10万元(含)—20万元,可使用2500元消费券;新车消费满5万元(含)—10万元,可使用1500元消费券。单人限领1张,领错无法再领。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3.参与方式:活动期间,凡消费者(限个人)在参与活动的汽车商家(见附表1),购买非营运乘用车的(不含二手车,以最终开票价为准),到店扫码领取对应面值消费券(需开通翼支付,并设定交易限额在15000元以上),并支付指定金额车款时扣减对应面额消费券,具体为11500元享受立减1500元,12500元享受立减2500元,13500元享受立减3500元。剩余车款由商家和消费者协商支付,不限定支付方式。

  4.使用规则:本轮次汽车消费券当天有效,当天未核销的视为放弃本次活动,本轮次消费券无法再参与。活动结束后,由商家提交审核材料(汇总表、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报市发改委(商务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商家结算。

  (三)家电消费券

  1.发放对象和时间

  发放对象为全体在无人员(包括外地来无人员)。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月3日开始。

  2.消费券设置。分400元、200元券2种。单笔家电消费满4000元,可使用400元消费券;单笔家电消费3000元,可使用200元消费券。单人限领1张。

  3.参与方式:活动期间,凡消费者(限个人)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见附表2),购买家电产品,通过平台(需开通翼支付)到店扫码领取对应面值消费券,并一次性支付货款,达到条件时自动扣减对应面额消费券。

  4.使用规则。本轮次家电消费券当天有效,当天未核销的视为放弃本次活动,本轮次消费券无法再参与。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活动结束后,由商家提交审核材料(汇总表、销售发票),由市发改委(商务局)进行审核。

  三、有关说明

  1.消费券不能拆分使用。如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退货退款时,该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2.商家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否则有权要求商家返还已经套取的活动资源,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汽车消费券使用商家

  家电消费券使用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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